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电解铝行业被国务院直接点名。事实上,近年来铝行业存在的诸多弊病国家已经注意到,并出台相关政策严控,而面对此次新政砝码的再度加压,本就处于困境之中的铝企业后市生存料将更为艰难。
新政更趋严格
《意见》明确表示,积极稳妥化解包括电解铝在内的五大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通过5年的努力,在行业的产能规模、发展质量、市场环境等方面令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在政策措施上,《意见》则表示,将在完善行业管理、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加强土地和岸线管理、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完善和规范价格政策和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职工安置政策、建立项目信息库和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九大方面进行全面把关。在电解铝行业方面,要求在“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 《意见》还指出,“严禁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缺乏电价优势的产能逐步退出,有序向具有能源竞争优势特别是水电丰富地区转移。”除此之外,《意见》还称对铝企直购电合同签订、新兴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境外建设生产基地等行为将予以支持和鼓励。 行业分析师李旬认为,当前电解铝企业多使用200KA(20万安培)以上槽型进行生产,甚至有些企业达到了500KA以上,160KA以下的应该本就不多,这一点对铝市影响应该不大。但作为电力消耗型企业,电力成本占到了电解铝生产总成本的40%或以上,若超过其电耗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上浮10%,本就处于亏损边缘的冶炼厂料将难以负担,等于变相清退不达标企业。 据悉,广西、贵州、河南等省份都在去年给予过电解铝企业电价优惠或补贴。以电解铝生产大省河南为例,就有神火铝电、中孚实业、万方集团等多个大型铝企受益,优惠力度在5-8/千瓦时不等,可占到总用电价的十分之一。新政策的出台拟取消这一优惠,料将迫使电解铝生产加速移向新疆等煤炭资源丰富、电力成本相对低下的地区。
后市生存料更艰难
《意见》的出台是基于产能过剩导致的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经营困难的现实考量。电解铝行业近年来价格成本倒挂,整个行业已陷入寒冬。《意见》称,2012年底,我国电解铝产能利用率仅为71.9%,而国际上低于75%就属于严重过剩水平。 2012年,全国电解铝均价在15500元/吨左右,而按照0.46元/度平均电价计算,电力成本就超6000元/吨,总成本接近甚至超过铝价本身。在全国281家规模以上铝冶炼企业中,亏损企业达到89家,亏损面达31.7%,亏损企业同比增28家。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电解铝行业的状况已越来越得到国家的重视。早在2011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环保部、监察部等九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遏制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叫停拟建项目、取消地方优惠政策、禁止扩大产能。 2013年7月,工信部又发布了《铝行业规范条件》,其对于环保、能耗的要求均较《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更为提高。 本次出台的《意见》则更着重于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收紧对电解铝生产能耗的要求。 有业内人士认为,电解铝市场环境本已十分恶劣,在政策更趋严苛之下,料将倒逼行业洗牌,淘汰更多不符合政策和标准的企业。后市,电解铝企业的生存将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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